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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通报10起查处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
时间:2022-03-23 15:54:34    来源:四川教育发布    编辑: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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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度重视“双减”政策实施后的首个寒假,聚焦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盯紧寒假春节关键期,确保巡查整治工作不间断、不松懈,严防各类违规校外培训“死灰复燃”,坚定不移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重落实,坚持省级统筹、全面部署。寒假前夕,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线上巡查专项行动打击违规学科类培训的通知》,积极构建省级部门暗访巡查、市级部门督查督导、县级部门日常监管的工作体系,组织召开全省“双减”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寒假校外培训巡查工作。寒假期间,先后派出五个巡查组,分管领导带队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深入到9个市(州)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是否遵守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培训,是否存在隐形变异培训、无证无照“黑机构”等情况。从巡查情况看,全省各地执行“双减”政策到位,效果明显,参加培训学生大幅度减少,培训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强监管,坚持属地主体、明察暗访。全省各地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以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主体,结合各类举报线索,通过日常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协同全面开展校外培训巡查整治工作。同时,全省各地通过技术与人工相结合,全网巡查、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防止机构利用网络平台及藏匿于居民小区等“上天入地、隐形变异”的违规行为。据统计,寒假期间,省、市、县三级参与巡查工作1.9万余人次,排查各类机构(含个人名义违规开展培训)9千余家(个),发现并查处违规机构268家,发现并查处无证照机构(含个人)215家(个)。

三是固成果,坚持严罚重处、警示震慑。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或变相违规行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均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对无证照开展学科类培训(含个人)104家(个),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关停,并移送有关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从严处罚;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8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将违规情况抄送登记机关进行处理,对3家问题特别严重的机构已吊销办学许可证;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培训33家、变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26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培训、立即整改,并将违规情况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对存在违规校外培训广告、收费票据不规范、疫情防控要求未落实、无证开展非学科培训等其他问题的312家机构,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责令相关机构立行立改。

2022年以来,全省各地不懈努力,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严厉查处隐形变异、无证无照“黑机构”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培训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共同监督。

10起查处违规校外培训典型案例

一、成都市青羊区查处一起违规培训行为

1月19日,青羊区教育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凡思特贝贝”培训机构门口有关于珠心算、英语、书法等培训宣传。经查:该机构位于光华东三路488号中铁写字楼,无办学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现场发现机构注册名称(成都贝倍慧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实际办学名称不一致,超审批范围经营,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1.青羊区教育局立即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并妥善处理学生退费。2.青羊区教育局已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督促机构清除相关培训广告。3.青羊区教育局已将相关线索移交机构业务主管部门(青羊区文体旅局),并将会同区文旅部门实施“回头看”。

二、自贡市高新区查处一起违规培训行为

1月13日,高新区社事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自贡市高新区极客数学帮培训学校”正在组织违规培训。该机构位于南湖印象御苑6栋2-1号,有办学许可证,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是一家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经查:该机构于寒假期间组织五个班、100余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现场五名教师中有四人不能出示教师资格证,所有教师均未录入“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培训内容超出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处理结果:1.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线下培训活动;2.约谈法人代表,督促负责人全部退还剩余课时费;3.对该机构违规培训行为进行全市通报;4.将该机构纳入自贡市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吊销办学许可证;5.2月28日已完成该机构注销工作。

三、凉山州宁南县查处一起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月6日,宁南县教体科局接到举报称位于民族中学旁的民房内有培训机构在为中学生授课。根据相关线索,县教体科局检查组前往该培训地址依法查处。现场发现1名大学生组织10名初中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开展英语、数学作业辅导),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

处理结果:1.检查组当即叫停培训,对现场参培学员登记造册,组织学员有序安全撤离;2.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责令负责人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限期全额退还学生家长未完成培训费用,并做好学员及家长解释及其它善后工作;3.约谈举办者,宣传“双减”政策,并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该负责人承诺:不再违规开展培训。

四、德阳市旌阳区查处一起隐形变异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

2月8日,旌阳区教育局接到群众举报,旌阳区港湾丽景小区内有一名无业人员正在组织初中生进行学科类培训。旌阳区教育局立即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辖区派出所、旌阳社区进行联合突击检查。经查:该机构位于旌阳区港湾丽景小区A栋1单元4楼5号,无证无照,现场有一位老师正在开展学科类培训,参培学生12人,属非法违规培训行为。

处理结果:1.旌阳区教育局现场对该机构下发《德阳市旌阳区民办教育机构现场督查意见书》,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要求立即停止培训行为,并做好退费及家长解释工作;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机构下发《处罚意见书》,并依法处罚款3000元;3.旌阳街道办事处将持续跟踪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五、广元市苍溪县查处一起黑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1月27日下午,苍溪县教科局接到群众举报:县城区嘉陵路289号一栋一单元502室存在违规培训。28日上午,苍溪县教科局协调组织县公安、市场监管、教科局相关股室共8人组成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查处工作。检查发现,该住房内5名教师6名学生在4个区域正在开展一对一、一对二文化授课培训,室内共有桌椅20套。经查,该租户原为苍溪县楷煊状元堂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已终止办学注销资质)前台工作人员,利用掌握的学生信息,组织师生私自开展培训活动。该机构无证无照属于黑机构。现场教师中2名原状元堂教师、2名苍溪籍大学实习生、1名阆中籍民办教师。

处理结果:1.现场取证,立即停止培训,通知家长接走学生,确保安全;2.分别开展师生调查,详细记录了相关信息;3.通知举办者到现场配合调查,宣传“双减”政策,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4.告知培训学员所在学校相关情况。

六、乐山市犍为县查处一起违反规定开展招生宣传行为

1月9日,犍为县教育局接群众电话反映“犍为县追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通过微信、传单、户外广告、户外活动等违规进行招生宣传。县教育局立即安排工作组,对犍为县追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犍为县追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存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备、审查,擅自通过微信、户外广告和招生宣传单发布“升学”、“考级”等具有诱导性、夸大培训效果的招生宣传问题。

处理结果:1.责令犍为县追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自2022年1月11日起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要主动配合县教育局对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处理,不得开展招生宣传、报名和培训工作,不得将培训学生转移地点进行培训;2.全额清退涉及停业整顿期间的学生培训费用,确保社会稳定;3.全面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后,向县教育局书面提交复核申请,经县教育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宣传、招生、培训工作。

七、宜宾市长宁县查处一起违规培训行为

1月9日,由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组成的检查组在周末巡查中发现一家培训机构正在组织违规培训。经核查,该机构位于长宁县长宁镇电力路62号2楼,仅在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现场发现该机构注册名称为“四川易脑潜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长宁分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而实际开展的是学生培训服务,超审批范围经营,违规组织15名学生进行记忆力、专注力脑潜能培训,2名从业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但无专业培训技能资格证。

处理结果:1.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停办通知书》,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2.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督促负责人立刻联系家长有序接走学生后,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张贴封条,责令负责人1月11日前完成公司广告招牌拆除工作;3.要求公司全额退回培训费用,截止2022年1月13日,退还每位学生培训费1200元,共计18000元;4.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对该机构违规培训及两名从业人员进行全县通报,两名从业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长宁县教师招聘考试。

八、达州市通川区查处一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

2月16日,达州市通川区教科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乐斯音乐培训机构”正在组织违规培训。经查:该机构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50号美嘉美装饰城C区1楼05号,无办学许可证,有营业执照,现场发现机构注册名称(达州市通川区乐斯乐器经营部)、经营范围(乐器销售;乐器咨询服务)与实际办学行为不一致,超审批范围经营,属于无证非法开展培训活动。

处理情况:1.通川区教科局下发《执法告知书》,要求该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2.将该机构无证办学情况函告辖区街道办事处,纳入联合治理工作;3.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教育教学活动,撤除广告牌,疏散学生,清退所收学生费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4.该机构承诺将按照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5.截止2月20日,已取缔该机构,拆除相关广告,并退还全部剩余课时费2.5万元。

九、雅安市雨城区查处三起违规培训行为

2月10-14日,雅安市、雨城区教育局领导带队督查“双减”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雨城区临江路12号2楼11-23号雨城区厚德学优文化培训学校、雨城区西康路中段29号福家苑3栋2号雨城区新目标文化培训学校、雨城区熊猫大道385号正黄二期7栋3楼332号雨城区优佳文化培训学校有5-20人不等的学生正在进行学科类作业辅导,市、区教育局现场责令三所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通过约谈举办者和现场工作人员,三所机构都认识到自身错误。经过现场约谈、笔录确认,厚德学优文化培训学校、新目标文化培训学校、优佳文化培训学校违反“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规定,违规事实清楚。

处理结果:1.责令三所培训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2.雨城区教育局对三所培训机构下发整改通知,约谈举办者,确认违规事项,对照问题逐项整改;3.责令三所培训机构撤除户外不规范广告宣传、下架所有不规范宣传资料;4.对三所培训机构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视其整改情况确认年检是否合格。

十、绵阳市涪城区查处一起虚假宣传组织招生考试培训行为

1月19日,绵阳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均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培训机构在游仙区游仙镇丰泰包装厂一楼组织“小升初”招生考试。经查:绵阳市涪城区喆冠培训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违规组织近百余名学生开展招生考试,收取报名费用。

处理结果:1.绵阳市涪城区教体局依法吊销该机构办学许可证;2.责令该机构立即退还报名费用;3.将相关处罚情况移送登记部门。